关于注销、转让域名后展现内容及数据的法律声明
我司(下称:我司)往期注册并使用了较多的域名,我们在十多年的发展中发现部分域名并不能够为我们带来任何的经济效益。故此,我们会对往期注册的域名进行到期注销、一口价转让、终止服务的操作。因域名进行到期注销、一口价转让、终止服务的操作导致的相关法律问题,我司下述进行简单法律声明。
一、自然注销域名,是指域名在到期后不对域名进行续费从而舍弃域名。经过我司会议决议后需要舍弃的域名,会先一步直接注销非经营性 ICP 备案及公安备案和其他前置审批。自域名自然舍弃日起(对外发布舍弃通告),我司即不承担任意的司法后果。如经济纠纷、刑事犯罪等,因域名主体信息、运营人与我司资质不一致、备案信息不一致等任何无法连贯性、客观性、合法性的指向我司的情况已经不能够明确主办方与我司有任何关系,我司也不参与任何性质的法律活动。
二、我司旗下域名的转让后域名管理权限、主办单位均已经依照各介入商服务协议行为终止,故我司即不承担任意的司法后果。如经济纠纷、刑事犯罪等,因域名主体信息、运营人与我司资质不一致、备案信息不一致等任何无法连贯性、客观性、合法性的指向我司的情况已经不能够明确主办方与我司有任何关系,我司也不参与任何性质的法律活动。
三、域名自然注销系我司主观意愿的客观舍弃行为,终止完成系法律裙带关系终止。域名转让属于虚拟互联网产品经济行为依法不支持退款,且自转让成功、域名主体信息在注册局审核通过后,我司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域名转让成功后,新的域名所有人使用域名用途、方式、展现内容与本公司无关,我司不承认任意法律责任。
四、自本法律声明公布日起,有效声明至公司注销日止。
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